宁波垃圾分类“强制分类”实施时间

宁波垃圾分类什么时候开始?根据最新《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规定,宁波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强制实施垃圾分类,个人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拒不改正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单位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宁波垃圾分类“强制分类”实施时间

宁波垃圾分类在2019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宁波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为基本分类标准,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段、地点,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收集容器或者收集场所,不得混合投放,不得随意倾倒、抛洒、堆放。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类定点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

1、厨余垃圾先滤去水分,再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

2、可回收物可以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者回收设施,也可以交予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

3、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者交予专门的回收经营者;

4、其他垃圾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其中无法投放至收集容器的大件垃圾、装修垃圾、绿化垃圾应当预约收集单位收集;不能立即处理的,应当投放至暂存场所(点)或者垃圾房,并尽快处理。装修垃圾应当先装袋或者捆绑后再投放。

居住小区逐步实行生活垃圾定时投放和有害垃圾定点收集、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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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的朋友看完后应该知道什么时候强制实行垃圾分类了把,如果不懂垃圾分类的赶紧学习,想学更多垃圾分类知识请来360垃圾分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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