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惠城区垃圾分类试点将于3月23日正式开始

如今,垃圾分类已成新时尚,分好垃圾也成为新潮流,惠州惠城区为了紧跟步伐,惠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将于3月23日正式开始,到2020年底,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到2023年底,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大分流”“小分类”系统,全区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全面建成。

惠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将于3月23日正式开始,试点已选取惠州市和惠城区政府机关单位、惠州学院、惠州市第一小学、华贸天地、金裕碧水湾、湖畔新城、云山花园、惠州火车站等不同场所,以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公司开展试点工作。

分类投放是垃圾分类工作的“头道工序”,抓好前端回收管理是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前提。惠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省“四分法”标准,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机易腐垃圾(又称“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设施设备分别对应专用标志颜色依次为蓝色、绿色、红色、灰色。

惠州惠城区垃圾分类试点将于3月23日正式开始

生活垃圾“四分法”

(1)可回收物

指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物等。

(2)厨余垃圾

指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单位食堂、宾馆、餐馆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3)有害垃圾

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过期日用化妆品、染发剂、杀虫剂容器、除草剂容器、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废打印墨盒、硒鼓等。

(4)其他垃圾

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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