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垃圾分类“强制分类”实施时间

深圳垃圾分类于2020年5月1日起实施,深圳市民垃圾分类由此步入法治时代,由“倡议分类”变为“强制分类”,市民如果不分类乱扔垃圾,将被处以50至200元罚款。

深圳垃圾分类于2020年5月1日正式施行

2019年12月31日,《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2020年5月1日起实施。并明确为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同时授权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生活垃圾的特性及处理利用方式,适时调整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深圳垃圾分类“强制分类”实施时间

厨余垃圾须拆袋定时投放

家庭厨余垃圾的投放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重点。

《条例》对其提出两项要求:

1、应当沥除油水,在指定时间段投放至专用收集容器;

2、应当拆袋,将收纳袋另行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要求拆袋,是因为与塑料袋混合投放不利于厨余垃圾后期生化处理;

定时投放,则是为了避免家庭厨余垃圾拆袋后存放时间过长产生的气味影响居民生活。家庭厨余垃圾每日投放时间段原则上不少于两个,由各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花卉绿植处理方式

日常废弃的花卉绿植也不能整盆一扔了事,而是要按照盆、植物和泥等成分进行分离,分别投放至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或者预约回收单位上门收集。废弃的年花年桔应当按照区主管部门公布的时间段,投放至指定的年花年桔投放点。

废弃的药品、药具处理方式

家庭废弃的药品、药具应当对包装物进行毁形或者破坏性标记后,投放至专门收集容器。此项规定是为了防止高价值的药品的废弃包装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制造假药的材料危及群众身体健康。

深圳的朋友们看完后应该知道怎么垃圾分类了吧,想学更多垃圾分类知识请来360垃圾分类网。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360垃圾分类 » 深圳垃圾分类“强制分类”实施时间

赞 (3)

评论 0

  • 昵称 (必填)
  • 邮箱 (必填)
  •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