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垃圾分类罚款标准

目前,南京已经在推动垃圾分类立法,根据最新《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规定,个人、单位违反垃圾管理条例,将有害垃圾与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混合投放,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南京垃圾分类罚款标准

南京垃圾分类罚款标准:

第五十九条(行政责任):违反本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源头减量法律责任):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销售场所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款规定,主动、无偿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购物袋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罚款。

餐饮、娱乐、宾馆等服务性行业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向消费者免费提供一次性用品的,由市场监管、文化旅游根据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餐饮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未在餐饮服务场所设置不剩菜标识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一条(分类投放责任):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交付收集、运输单位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二条(专项垃圾投放责任):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将餐厨废弃物混入其他生活垃圾投放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二)将集贸市场、超市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混入其他生活垃圾投放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三)将装饰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投放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四)将园林绿化养护产生的枝条、树叶、枯树等园林绿化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投放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分类管理责任人责任):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三十三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有下列行为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配置、维修、更换、补设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的;

(二)未公告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方式,未指定大件垃圾、装饰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收集场所的。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项规定,将生活垃圾交由不符合规定的单位收集、运输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城乡居住区分类管理责任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混合归集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四条(收集运输单位责任):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将分类交付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二)未按规定运输至指定场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三)未密闭存放转运站,或者存放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四)未在车辆标示生活垃圾类别标示,保持车辆密闭和整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五)未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台账,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六)未制定应急方案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七)未经同意擅自停止收集、运输经营活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五条(处置单位责任):生活垃圾处置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未按规定处理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水、废渣、粉尘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未建立生活垃圾处置台账,记录相关信息数据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三)未制定应急方案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四)未按要求建设在线监测系统、未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并公示相关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五)未经同意擅自停业、歇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相关内容推荐:南京垃圾分类投放指南标准

南京的朋友们看完后记得别乱丢垃圾了,要么罚款你就心疼了,想学更多垃圾分类知识请来360垃圾分类网。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360垃圾分类 » 南京垃圾分类罚款标准

赞 (1)

评论 0

  • 昵称 (必填)
  • 邮箱 (必填)
  • 网址